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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香精的留香问题---

    食品香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接触很多类型的食品企业,各类企业对香精的要求完全不一样,例如做冰品和饮料的企业,他们要求食品香精在刚打开包装时香气明显体现,但不希望吃完冰淇淋或喝完饮料后香气还在嘴里长时间留存;但是生产口香糖的企业要求口香糖在整个阻嚼过程中香气持久,而生产饼干的企业希望饼干经过生产加工后(最高温250℃以上)依然有足够的香气,并能够在整个货架期保持。因此,食品香精留香问题在企业生产中经常出现,比如因不耐高温,或经过一定温度、时间变化后香气有了明显转变,这都和香精的留香问题有关。

    在调香技艺中,香气的持久性或留香能力与定香(保香)作用密切相关。所谓香气持久性,是指香料或香精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压力、空气流通度、挥发面积等),于一定的介质或基质中的香气存留时间的限度。换言之,也就是留香能力。时限长者持久性强(留香久长),短者持久性弱(留香短暂)。除了特殊的原因或要求外,比如冰品或饮料企业,我们总是希望持久性越强越好,留香越久越好。消费者对加香成品的香气要求,往往也是如此。不过,对调香工作者来说,仅仅是香气持久还不能认为完好,还要使香气尽量长久地保持其原来的香型或香气特征,为上乘。

    一种香料香气持久性的强弱,人们可以用嗅感评辨法得出结论。尽管香精是各种香料的混合物,但考察香精香气持久性的强弱或久、暂,特别是在加香成品中时,就要比香料复杂得多。因此,正如前文所述,这里不单纯是香气的时限,还有它的香型或香气特征的稳定或持久性问题。如果只用仪器测试,是难于得出满意结论的。目前,的嗅感和口感去评辨香精(包括在加香产品中的)持久性(包括稳定性),仍是较简便、快速而有效的途径。当然我们可辅以顶空分析(Head space analysis)的结果来综合评定。

    香料香气的持久性,大体上与它们的分子量(或平均分子量)大小、蒸气压的高低、沸点(或熔点)的高低、化学结构特点或官能团性质、化学活泼性等有关。一般地认为,持久性强的香料是作为香精中的体香与基香组分,而持久性的且有一定扩散力的,比如说大多数的低碳酯适用做头香组由于香精香气的持久性与定香作用关系密切,这里我们再讨论一下关于定香作用与定香剂的选用问题。

    在调香术语中,所定香作用,就是由于物理或化学的因素,使某些易于挥发散失的香料的香气能保持较久的作用。也可以说,定香作用是延缓香料或香精蒸发速率的作用,或者说是降低香料蒸气压的作用。这种作用是为了达到某种程度的定香效果和目的。香精香气持久性与香精中各个香料的香气持久性与用量有关,但还要与其中有些香料间的香气和合或定香性能有关,当然,也与其中所用的定香剂的性能有关。

    有解释说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能在被定香的香料分子或颗粒外层表面形成一种有渗透性的薄膜,从而阻碍了该香料迅速地、自由地从香精中挥发散溢出来。这样该定香剂对该香料就起了一定的定香作用。比如说柠檬酸三乙酯,辛葵酸甘油酯等。

    也有解释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与香料之间,或甲香料与乙香料之间的分子静电吸引、或氢键作用、或是分子缔结而形成,结果是导致某香料的蒸汽压的降低或是某组合的蒸汽压的下降,从而延缓其蒸发速率,达到成就与定香的目的。比如说类似于香兰素丙二醇缩醛,苯甲醛丙二醇缩醛,苯甲醛丙三醇缩醛等缩醛。

    也有人认定香作用,是由于定香剂的加入,使香料中某些香料的槛限浓度降低,或者是改变了它的黏度;因此,同一数量的香料,就相对地使人们易于嗅觉到,或是延长了被人嗅感的时限,这也达到了提高香气持久性与定香的效果。最简单的就是丙三醇了。

    总的看来,从理论上可以说定香作用是与降低香料或香精的蒸汽压,提高香气阈值较密切的关系。但是关于定香作用的规律性,对应用基础理论感兴趣的调香工作者或物理化学工作者们,曾做过试验或研究。由于香精的组成份多而结构性质复杂,组成份之间互相牵联千丝万缕,通过少数几个香料品种或是用同一种定香剂对一种或几种香料的定香效能所测试观察得的结果,还不能概括出令人公认信服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论断。

    定香剂本身可以是一种香料,也可以是一种没有香气或香气极弱的物质。必须指出,一种定香剂对某些香料的定香效果,会因客观环境条件的不同而有变化(主要是香气留香时间上的变化,香型上可能没有明显变化)。所以对定香剂的选择,要根据具体要求与情况而斟酌,并通过实践考察结果来判定,许多实验结果认为,目前还难于明确地说明定香剂的效能与它的化学结构、蒸压、粘度、分子量、溶解力、分子吸引力,以及它与被定香的香料的化学结构之间的概括性或规律性的关系。看来真正有效的万用定香剂是难找的;既能定香而又能保持香型的万能定香剂,更是难于取得了。因此,在香精中使用几种定香剂,将会比只用一种为好。如能通过不同香料的配合达到保持香型而又提高留香效果,将是更高的定香技艺的体现。

    综上所述,定香的目的,就是要延长香精中某些香料组份或者是整个香精的挥发时限同时使香精的香气特征或香型能保持稳定而持久(也要表现在加香成品及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要达到目的,可通过加入某些特效的定香剂或通过香精中香料与香料组分之间品种与数量适当搭配来实现。同时可以看出,香气持久性与定香作用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密切的。我们认为:要求无限期地延长持久性和要求稳定性在整个挥发过程中一丝不变都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可能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创拟香精中,对香料与定香剂的选用,应该从香型、香气等级、扩散力、持久性、稳定性、安全性、与介质和基质适应性等一起综合加以考虑,其中安全性这一要素必须严格,不能丝毫疏忽。

关于延长香精的持久性和提高定香作用的技艺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这里要涉及不同香型、不同档次或等级、不同的加香介质或基质包括不同的生产工艺等等的复合因素,同时这些因素的自身往往又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可从原则上和在选用香料及定香剂的品种和用量上做出一些总的规定,比如说,在不妨碍香型或香气特征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蒸气压偏低的、分子量稍大一些的、粘度较高一些的香料或定香剂等等来达到持久性与定香作用较好的目的,不过我们同时还要照顾到香精香气(包括其加香成品)的扩散力与香气的协调,也就是要使香精的头香、体香与基香三者互相密切协调,并能使整个香气缓缓而均衡地自加香成品中散发出来。

    有些调香师,把为基香的香料同时看成为定香剂,我们认为是不够完整的。因为蒸发速率低的香料,虽然它们的持久性较好,但它们中有些品种并不一定同时具有好的定香性能。它们之中确有不少品种是同时具有好的持久性和定香作用,不过它们适用范围是与香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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