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修订并将于10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的施行,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发第16号令,颁布《食品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国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该办法。
该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摘自国家食药总局官网)
(为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给各省级食药局发文《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 )文件,详细内容请登录协会网站www.jsfaa.com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