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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相关工作程序,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1号),国家食药总局制定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并于2016年12月23日以“食药监办科〔2016〕175号”文颁发《关于印发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的通知》。详见国家食药总局网站,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1605/168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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