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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公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17年元月3日,国家食药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既往抽检情况,结合“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 

    总局希望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总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2017年抽检工作应坚持靶向性、覆盖、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四项原则,以“三重一大”,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各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总局抽检重点:一是从时间上,分4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二是从地域上,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区域的相应食品品种进行抽检;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检;四是侧重对检验方法新、社会敏感度较高的项目进行抽检;五是对舆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专项抽检。

        省级局抽检重点:一是从规模上,主要是对本省大型生产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本地区问题多发、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三是从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

    市、县级局抽检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在食品添加剂领域,抽检计划的主要抽检对象为:(一)增稠剂(明胶);(二)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用于小麦粉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其他复配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用香精;(四)防腐剂(山梨酸钾);(五)甜味剂 (木糖醇);(六)酸度调节剂(柠檬酸钠)。(摘自国家食药总局网站,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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