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2015年7月16日,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总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食安办、食药监部门、司法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要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创新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机制,把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与科学常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将宣传普及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和普法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实施情况。(摘自国家食药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