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6-30
2016年 第8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海藻酸钙等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L(+)-酒石酸等19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L-苏糖酸镁等3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左旋肉碱食品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量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海藻酸钙等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2.L(+)-酒石酸等19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3.L-苏糖酸镁等3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4.左旋肉碱食品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量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15日